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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报送2009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资金结算申请的通知

2010-08-17访问次数: 字体【

关于尽快报送2009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资金结算申请的通知

各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
  为全面掌握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据实结算省级补贴资金,请各市尽快报送2009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算申请应包括各市2009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省级资金使用情况、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实施成效、问题建议、申请结算资金额度等内容,并附《2009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汇总表》、《2009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详见附件1、2,按奶牛品种分别填列)。对个别市2007、2008年部分后备母牛应补未补,于2009年落实补贴政策而增加的需要省级承担的补贴资金,可在结算2009年补贴资金时一并提出申请。各市要将市、县级财政部门拨付下达补贴资金(含地方配套资金)的有关文件、凭据复印件一并上报,作为省级结算补贴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各市畜牧兽医、财政部门要对资金结算申请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市补贴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在检查中发现有挤占、套取、挪用补贴资金以及其他违规违纪等问题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2010年国家已确定不再继续实施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政策,因此各市要对此次补贴资金结算高度重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结算资金不留缺口。对今后因补贴政策落实或资金结算不到位、不按时报送资金结算申请造成的资金缺口,由各市自行解决。各市结算申请要由畜牧兽医、财政部门正式行文,务必于2010年8月27日前报送省畜牧兽医局(2份)、省财政厅(1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dxmjcc@126.com。省直管县结算申请由市级审核汇总后一并上报。对不按时报送结算申请的市,省里将不予结算补贴资金。

附件:1、2009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汇总表
   2、2009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

联系人:省畜牧兽医局计财处  王昱  0531-87198073
    省财政厅农业处      陈曦  0531-82669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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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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