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所、办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2007、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莱人办发〔2008〕2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07、200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这次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是现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岗位工作,2007、2008年12月31日前已分别转正定级、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工人(含合同制工人,下同)。
二、考核的申报条件
(一)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已取得人事部门核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已取得人事部门核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达不到申报中级工年限条件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二)已考取技术等级并由政府人事部门核发了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可申报参加升级考核。
1、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三)原符合报考的条件,而未按规定参加考核或经考核未能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这次仍应按有关规定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不得越级申报考核。
上次考核结束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未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的,可按本文第二条(一)款规定的年限条件直接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不按规定参加考核或经考核未能取得相应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按本文规定年限对应技术等级的下一等级确定工资(对应技术等级为初级工的,按初级工确定工资)。
(四)“工作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及“在本等级工作年限”,均系指分别计算到2007、2008年12月31日的实足年限;两个年度内达到退休年龄的,计算到按规定退休的当月。
三、考核报名时间
2007、200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18日。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人员,由各单位严格按文件规定进行初审,并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人员现有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报考高级的,提供中级证书;报考中级的,提供初级证书);
2、报考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3、对照《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代码表》填写《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 )年度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人员花名册》和《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呈批表》,以上表格请从莱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莱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aiwu.gov.cn/)上下载。
各科所、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名表的项目要求采集报名信息,将报名花名册和考核呈批表数据存盘(excel格式),在规定时间内到综合科办理报名事宜,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 尹兆勇,电话:6113876。
四、收费标准
考核收费标准按鲁价涉发〔1995〕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初、中级工120元,高级工140元。
五、考核用书
考核用书的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等级考核使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编写的教材,每本15元。各科所、单位在报名同时将考核指导用书征订人员名单一并报送综合科。
六、组织领导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科所、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资格审查、报名等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莱芜市畜牧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