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牧字﹝2008﹞23号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问责工作的意见
市动物疫病与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中心,机关各科所:
为深入贯彻《莱芜市畜牧办公室行政问责实施方案》(莱牧字[2007]24号)(以下简称《问责方案》),健全工作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创优发展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问责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敬业、务实、清廉、一流”政府的要求,以提升行政问责和行政绩效为核心,以加强对各单位、科所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为重点,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努力营造风正气顺心齐、干事创业发展的浓厚氛围,确保全面完成全市畜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推进全市畜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问责重点
《莱芜市畜牧办公室行政问责实施方案》,从不遵守行政管理制度,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7个方面,列举了68项内容,作为作为行政问责的范围,必须狠抓落实。在此基础上,要紧紧围绕全办中心工作,牢牢抓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不断充实新内容,完善新机制,抓出行政问责工作的新成效。
1、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全办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加大问责力度。《2008年全市畜牧工作安排》和《2008年各科所中心考核目标》已经印发,3月14日,在周五集体学习时,魏述东主任对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和机关各科所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责任分工,通过回头看等方式,逐项进行梳理,谋划思路,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快速推进,力争早见成效。对那些干事创业劲头不足、工作措施不力、不能按进度和质量推进工作,甚至经考核年度指标任务未完成任务的,要按照《问责方案》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问责。通过问责,促使各单位和机关各科所及其工作人员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凝心聚力,勤奋工作,确保按时限、按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现全市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2、积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提高行政效能目标要求中出现的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将政令失畅和行为失范纳入问责范围,督促行政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当行政、违法行政。要使上级的大政方针政策及其决策部署在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和体现,关键在于各单位、科所及其工作人员。当前,在机关和各单位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效能不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在个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中表现还比较突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行政问责这个有力措施和手段,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出典型,公开曝光,以儆效尤。对那些群众反映,通过人民来信、市长公开电话、政府在线、领导交办转办的问题,要限时办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以种种借口拖着不办、工作效率低下、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科所及其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查,从快从严从重严肃处理。要将单位服务公开承诺事项作为问责重点,凡是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追究其责任。从而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工作节奏更加快捷,办事环节更加简化,真正实现机关干部作风大转变,单位行政效率大提高。
3、积极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又好又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实现全市畜牧工作的发展目标,必须创优发展环境。环境优,则事业兴,环境差,则发展衰。各单位、科所要把优化环境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对那些影响和干扰发展环境的行为,要一查到底,坚决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吃、拿、卡、要、报、乱收费等行为,要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从严惩处;对乱作为、不作为造成较坏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科所和负责人的责任。各单位、科所及其工作人员要为营造良好畜牧业发展环境献计献策,并经常检查有无与优化发展环境不合拍的思想,有无与优化发展环境相脱节的工作,有无影响和干扰畜牧业发展环境的行为,做到警钟长鸣,共同维护好全市的畜牧业发展环境。对在发展环境中使绊添乱、以权谋私、没有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给予严肃查处。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主要措施
各单位、科所要结合实际,围绕落实《问责方案》,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行政问责工作推向深入。
1、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行政问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实行行政问责,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必然要求,是优化经济环境、加快发展的内在要求。要通过推行行政问责制度,促进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形成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务求实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工作全面提速,工作质量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全面提升。各单位、科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化行政问责工作。办里成立推进行政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问责工作,按照《问责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对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力,有问题的单位,对其负责人要实行问责,并与实施年度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形成有机监督考核体系。
各单位和机关各科所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行政问责工作再推进一步,深入一层,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为促进全市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附件:莱芜市畜牧办公室行政问责领导小组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莱芜市畜牧办公室行政问责领导小组
组 长:魏述东
副组长:吴云峰 曹洪防
成 员:张恒彬 李钦亮 王学诗 林 英
徐云华 孟 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云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畜牧 行政问责 意见
莱芜市畜牧办公室 2008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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