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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简介    
· 魏述东 主任
· 吴云峰 副主任
· 曹洪防 副主任
· 许庆忠 纪委书记
机构设置    
· 综合科
· 兽医兽药科
· 生产科
· 饲料管理科
· 莱芜市动物疾病与控制中心
· 莱芜市畜牧技术推广中心
· 莱芜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行政审批事项

 

 

  (一)产地检疫:一般动物在动物离开饲养地前3天,种用、乳用提前15天到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
  (二)屠宰检疫: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三)检疫员到现场实施检疫。
  (四)收费:执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52号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依据
  《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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